我沒有特定的宗教信仰,但心中永存「忠、義、誠、信」的規範,歷史人物中的「關雲長」是我畢生的「心靈導師」及「崇敬偶像」。我不排斥國、內外任何正派的「宗教信仰」,也瞭解有些人需要有「宗教信仰」的引導,學習「心靈」的成長,安定心理的恐懼感、挫折感或經歷過不如意的人生橫逆悲苦等境遇的「內省」等作用。「台灣」解嚴後,已邁向「民主、自由、人權」的社會型態與認知,並備受歐美民主國家的推崇與肯定。除此「民主國家」與「共產國家」截然不同的指標是「宗教信仰的自由」的差異,這也是「台灣」和其他民主國家最珍貴的資產。


 


「宗教」的影響力非常大,歐洲的法國在16世紀時曾發生過8次長達30年的「宗教戰爭」及20世紀初的「聖戰」等洗禮後,才奠定了現在國際上「宗教信仰自由」的普世價值觀。但目前世上僅存的幾個「共產極權國家」,尤其「中國」迄今仍無法突破「宗教信仰自由」的藩籬,他們對「法輪功」的封殺及迫害時有所聞,相信多數的「台灣人」及「國際社會」均存疑,「法輪功」的學員到底在「中國」犯下了什麼「滔天大罪」的行徑,而讓「中共」高層特別下令並加以捕捉追殺呢?


 


我們都瞭解「民主自由」是有規範、有限制的,例如不可「違法亂紀」或「侵犯他人的自由」等。同樣「宗教自由」也應守法,不可破壞「善良風氣」,亦不可有「怪力亂神」的言論或詐欺詐財的行為等,務必在合法的範圍內才有「宗教自由」可言。照理說,「宗教應歸宗教」,宗教理應遠離政治,政治也不要與宗教掛勾,可是「中華民國」轉進到「台灣」之後已有一甲子的歲月了,仍無法落實作到「政教分離」的原則。當然各種合法的宗教團體,他(她)們的信徒都有權利參與政治,他(她)們同樣都享有被選舉權及投票權的自由,然而我個人認為「宗教領袖」或「宗教團體」的主事者絕不可表態支持任何政黨,否則就有被政黨利用或與政黨掛勾之嫌。我個人非常推崇已圓寂的法鼓山「聖嚴法師」的「為人處世及弘法精神」,他生前對任何政治人物拜訪他祈求恊助時,他絕不作「政治立場」的表態,僅祝福各政黨及參選人以「平常心」彼此作「公平競爭」而已,這才是真正的「慈悲為懷」的「宗教」領袖的典範啊!


 


「台灣」的宗教也許太過自由了,有些「宗教」團體或寺廟教堂等每逢選舉期間,特別會揍熱閙,盛大舉行拜山、朝聖、法會、媽祖繞境等活動技倆,邀請特定的政黨領袖及各參選人共襄勝舉,以提昇信徒們的影響力及寺廟的知名度等。所有各政黨的總统候選人、鄉鎮長候選人及立法委員候選人等,每逢選舉,不論是國、內外幾個碩、博士學位頭銜的候選人,有些本身的宗教信仰並非佛、道教,但為了選票也必「入鄉随俗」逢廟均爭相磕頭舉香漠拜如儀,致使寺廟「獻金賀匾」滿天飛,各廟宇香火鼎勝,金牌、香油錢等推積如山,而這些宗教聖地、廟宇等均網開一面,好像有執政者的加持都不必報稅,也不受任何有關單位的監督查核,完全是黑箱作業。既使內部的争權奪利分髒不均等事件頻傳,却不見政府法令的約束及公權力的介入(因為大家都是參與的始作俑者之一也),這只是目前台灣「宗教自由」的冰山一角「積非成是」的怪現象罷了,相信有識之士必與我有同感吧!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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