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元月「台灣」沒有舉辦「公聽會」、「無預警」、「無宣導」政府(立法院)神不知鬼不覺的三讀通過了「新煙害防治法」。實施以來,只看到「煙品」三級跳的加稅加價(相信有吸煙習慣的人均敢怒不敢言,駡在心裡,政策有如重回「白色恐佈時期」般的矯枉過正),全民反「煙」一時風起雲湧,視抽「煙」者為罪大惡極,如同「江洋大盜」及「吸毒吸鴨片」之輩。看在我這位五十歲才開始抽「煙斗」的人眼中,有「魚刺哽喉」不吐不快的感觸。「台灣」的「禁煙運動」最早是由「董氏基金會」嚴道先生所推動,以迎合世界潮流,之後演藝界知名人士「孫越」及「陳淑麗」等人的加入,更見績效,後來又聘請「王清峰」律師(前法務部長)為顧問,使此純民間的「反煙團體」漸漸浮上擡面並與政府掛勾,蒙上一層「政治色彩」,外界弄不清楚「董氏基金會」組織的真正宗旨何在?如深入瞭解「嚴道」與「孫越」兩位先生的反煙背景,據說乃因他們年輕時不知多加節制,每天猛抽「香煙」數包,導致後來罹上肺癌,深受超量「抽煙」之害後,才揭竿而起創立「董氏基金會」的「反煙團體」以禁絕所有的「煙品」為職志(他們誤以為全台抽煙的人都像他們一樣沒節制,而要將「抽煙者」趕盡殺絕,這是不厚道,違反人權的作法與行逕)。「王清峰」當律師時的清新形像,受到很多人的欣賞與肯定,但2008年「馬英九」執政,當上了「法務部長」之後,她好像完全變了另一個人似的。我早已洞悉她的行事風格,早在2008年底 po了一篇「青山綠水才是煙斗鄉」文章在「部落格」上,提醒「斗友們」務必謹慎守法,多加注意抽「煙斗」的禮儀,果不期然,「馬英九」上台百業待舉之際,「新煙害防治法」却成為他唯一「立竿見影」的政績(我懷疑此項立法有那麽急迫及重要性嗎?)今年日本3月11日的地震海嘯引發的「核電廠」汚染事件,引發「台灣」對「核電廠」興建的疑慮抗争及最近一個多月來毒害全民的「起雲劑」事件,才知二十多年來影嚮「台灣」國民健康,催毁幾十年來,台灣全民努力奮鬥打造的「MIT」品牌及信舉毀於一旦,不僅影嚮國際聲譽及外銷市場,國內產業及國人健康,恐將禍延子孫,更影嚮「中華民國」(台灣)的整體經濟衰退及國內就業市埸的重大災難無法估計的損失,比起「煙害」這才是真正需「積極立法」、「亡羊補牢」的當務之急呢!
其實我一向贊成抽煙的節制與適當的宣導措施,也提出美國曾以七千人的臨床實驗報告,證明「抽香煙」的確對人體有害,但立法應以勸導方式勸人少抽為妙或改抽「煙斗」或改用其他較不危害的替代品,如改不掉「抽香煙」的習慣,也需講究「抽煙」的禮儀並尊重「不抽煙」人的權益才是正面,嚴格規範「抽煙」場所的空調及通風設備良好等才是合理的作法,而非被有權勢的反煙團體拉着鼻子走,漠視「抽煙者」的基本自由人權。我真不知為何連空調設備完善的私人領域(有獨自的辦公室)或通風設備良好的餐廳等都要一律禁絕呢?難不成因酒喝多了對身體有害,容易滋事,屢見釀成車禍等災難,而禁絕全民喝酒的權利呢?最不可思議的是「反煙團體」及「立法單位」居然「處心積慮」的要禁絕所有「煙品」,如真有意何不一勞永逸的「立法」並建議「政府」放棄所有「煙品」的「公賣稅收利益」,關閉「公賣局」,嚴禁海關進口各國的「煙品」並嚴防所有的走私管道,查禁全部市面的販售行為等,則可「立竿見影」可禁絕「煙品」的來源及「抽煙」的惡習無疑,但我相信誰也不敢背負「迫害抽煙者」的基本自由及人權的罪名。
倘若立法及「反煙團體」真正是為全民及下一代的健康着想,為何不嚴禁學校未成年學生的「抽煙」習慣,從治本作起呢?(據估計未成年學生抽煙的比例約佔全台灣抽煙人口的20%)如嚴禁並杜絕學生及未成年人的「抽煙」惡習,想必人人稱許,何樂而不為呢?自「新煙害防治法」實施以來,執法單位僅以「治標不治本」的方式,一味增加「煙品」進口稅,提高售價,想「以價治量」來抵制,但成效不彰,「抽煙」人口不降反升,讓人質疑,此立法的真正目的為何?最近「董氏基金會」變本加利想得寸進尺,自夾對政府立法單位的影響力,欲追加全部開放空間(包括公園及遊樂地區等)一律禁止「抽煙」範圉,從電視上看到不滿其「一意孤行」嚴重違反「基本自由人權」的人士看不下去,站出來極力的反對,翌日就「銷聲匿跡」不敢再提此事了,足見凡事適可而止,不可持勢壓人。試想如家中有「抽香煙」習慣的退休「銀髮族」長輩,平日他們沒什麽嗜好,唯一消遣只喜歡到公園散散步,在空曠的大樹下與三、五好友喝茶、聊天、下棋,抽煙等的小小自由,立法單位及「董氏基金會」居然連保障這些長輩們的僅有嗜好都不放過,要全面禁止他們「抽煙」的場所,這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吧!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P.S: 版權所有,非經本人同意,不可引用。

陳大哥您這篇真性情文章讓我也讓我感同身受 希望您能讓我轉貼這篇文章於我的部落格或臉書 讓更多的人能多尊重吸菸族這種弱勢族群的基本人權 [版主回覆06/21/2011 13:21:10]
Hi MM,
Thanks for your acceptance on my article.
You may po on your Facebook on (But not on your Blog) and must show this article is written by Ben Chen - The founder & President of "The Pipe Club of Taiwan". 「台灣煙斗俱樂部」創會會長 陳思翰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陳會長好
身為煙斗一員實有同感
我是斗不離手的人
車上 客廳 工作室隨手一伸都有斗
常跟周遭友人講
煙最好不抽 真要抽就煙斗
一來不傷肺 二省錢
台灣男人煙 酒 茶是公物
一包紙煙一開必請同好者分享 亦成禮儀
實傷財傷身之舉
一斗在手省了對方一支煙
而煙草味迷人
也是我蔓延斗友的主力
在此分享 阿應留
[版主回覆06/21/2011 13:35:06]Hi 阿應,
You are a real pipe smoker all right. But I would like to remind that you had better smoking not over 5 bowls a day of pipes be ok, but not becoming a heavy pipe smoker, due even the good stuff like rice or water, if we eat or drink too much, it will become the bad result too.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感恩~
感謝回應
雖說斗不離手
但不會過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