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日常生活中從個人的實際所見所聞或從電視的報導中,也經常看到很多「於心不忍」的現實景象及很值得憐憫的訊息及畫面,我總覺有幾分的不捨及無耐。有兩件我個人親眼所見的實際現象而印象特別深刻的事件記述如下:


()  本月在炎熱的夏日中午,在石牌路近「榮總」的露天人行道上,我看見一位四肢全部殘缺的壯漢,身上只穿著短褲,打著赤膊扒在地上,任隨殘缺的雙手雙腿曝露在三十八度艶陽高照的人行道上行乞。我第一個閃進腦海的意念,認為這個人的命真苦,怎用這種行乞方式踐踏自己呢?我該不該掏出佰元鈔資助他呢?隨即另一意念又告訴我,這樣對嗎?會不會反讓他用此有效的「苦肉計」行乞方式,而樂此不疲呢?後來我還是打消給錢的主意,匆匆的避開了。


(二) 我多次開車經過「文林路」與「承德路」交义路口等紅綠燈的汽車道上,不論在艶陽天或細雨中常會遇到一位年約八、九十歲,身材矮而瘦小的「老阿婆」穿捘在等紅綠燈的車陣中來回的促銷她藍中的「玉蘭花」。我第一次遇見她時,腦海中曾閃進一道憐憫的意念,她好可憐呀!她這把年紀了,還在夏日或寒雨中來回穿梭在汽車道上「自食己力」的叫賣「玉蘭花」,我該向她買幾束「玉蘭花」以示「惻隱之心」嗎?另一種意念隨即告訴我說不可,在汽車道上任意販賣物品是違規的,除「有礙觀瞻」外又「妨礙行車安全」很容易出車禍,這不是有「助紂為虐」之嫌嗎?結果我一次也沒向她買「玉蘭花」,但是每次經過「理智」與「無耐」總交戰不巳呢!


以上這兩件事的確是人間的悲劇與無耐,但我仍要譴責「台北市政府」,不久前曾在電視、報紙上大力宣傳警察單位將全力取締「隨地行乞」、「阻車兜售」及發「售屋傳單」等違規行為,但很可惜此「法令」只短短的維持了一星期而已,就放縱如初,可見政府「公權力」不張的一斑了。我也要質問「社會局」、「社工人員」、「社會服務基金會」等單位,長期收取全台灣訥稅人的部份稅金充當照顧弱小市民及收取善心人士的捐款作基金,怎可不好好照料並安頓這些四肢殘缺人士、老弱婦孺等無力謀生人的生活恊助呢?我也很不能理解「慈濟公德會」,對「中國四川的賑災」以「人飢己飢」的精神,發揮高度的「大愛慈悲心」,「慈濟義工」們傾巢而出,穿着「慈濟」顯明的背心三、五成群的站立在石牌捷運站至榮總的每一路口,向路人幕款救災而博得中國官方的嘉許。我也看到台灣九二一大地震時「慈濟」熱心服務的參與,但很可惜我感受不到「慈濟義工」們盡全力的發揮出有如四川賑災時的「慈悲大愛」的捐助與精神。何况「中國的回饋」與我們政府的康慨援助賑災相較之下,「中國」是非常冷漠而無情,有違「禮尚往來」的古訓呢。我很期望「慈濟」平時也可為「台灣」作實質的公德,向上述的殘障、老弱婦孺們伸出援手,我應有資格提出此要求(我也曾多次捐獻給慈濟)。但願不論那個單位的善心恊助,我樂見這些人間悲劇的人們早日消失在「人行道」及「汽車道」上,方可除去我心中的些許「無耐」於萬一呢!


Relax with your pipe!


Pipe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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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nchen1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